一名周姓女子指控黄姓医师为她施作隆乳手术后,左侧乳房下垂2-3厘米,医师涉嫌业务过失伤害罪。台北地检署10月27日侦结,因黄医师愿赔126万元(新台币,下同),周女撤告,将全案予以不起诉处分。
检方表示,新北市一名周姓女子指控,她于去年10 月间,在台北市南京西路的某间整型诊所,接受黄姓医师为她施作隆乳手术后,发现乳房外形未获改善,反而左侧乳房下垂2-3厘米,右侧乳房则产生皱折、非圆形、乳头及乳房感觉丧失,因此控告黄姓医师涉嫌业务过失伤害罪。
检方侦办期间,周女与黄医达成和解,黄医同意赔偿周女126万元,周女则撤回告诉。台北地检署今天侦结,将全案予以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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