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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烧伤整形科
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烧伤整形科
公立
综合医院整形外科
20年以上
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大同路358号
经营方式:独立经营
成立时间: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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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项目 - 激光去疤痕

  激光去疤痕介绍

  激光祛疤采用的是复合彩光,也被称为强脉冲光(IPL),是一种有特殊波长的宽谱可视光,与脉冲激光相比,有着较柔和的光热效应。复合彩光祛疤是基于复合彩光技术而开发出来的一项无创性皮肤医疗美容新方法,可以综合性改善和治疗皮肤表面毛细血管扩张、各种色素斑、细小静态皱纹、毛孔粗大等,同时可改善皮肤质地,恢复皮肤的光泽细嫩和弹性。

  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激光去疤痕原理

  激光祛疤的原理是利用不同波长的彩光选择性地对疤痕部位进行治疗,通过对激光波长的控制,能够在不伤害皮肤组织的条件下修复不同组织、不同程度的疤痕。当激光照射于皮肤即会穿透至皮下,将疤痕组织由颗粒变成粉末,直至被细胞吸收清除,疤痕随即便会由深变浅、由浅变无。

  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激光去疤痕禁忌

  1、瘢痕体质不宜进行激光去疤痕。

  2、伴有功能障碍的瘢痕须手术治疗不宜进行激光去疤痕。

  3、部分蹼状瘢痕不宜进行激光去疤痕。

  4、局部有感染病灶,青春期或面部座疮反复发作而未达到稳定的患者不宜进行激光去疤痕。

  5、肝肾功能异常、血糖明显升高不宜进行激光去疤痕。

  6、增生活动期的增生性瘢痕和瘢痕疙瘩不宜进行激光去疤痕。

  7、有明显色素代谢紊乱者,如内分泌失调、艾迪生病、进展期白瘢风等不宜进行激光去疤痕。

   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激光去疤痕注意事项

  1、治疗后需要服用抗菌素,一般患者服用三天即可,但是如果创面较大需要服药的时间要相应长一些。

  2、疤皮要让它自行脱落,不要强行祛除,并且在疤皮脱落后避免阳光暴晒及风沙的刺激。

  3、在术后三个月内都要注意防晒防紫外线。出门前最好化妆。

  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生提醒:激光去疤后2周内手术创面应保持清洁、干燥,不能擦洗,避免阳光照射,必要时局部使用抗生素软膏。痂皮不能强行揭除,应让其自选脱落。